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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开始申报啦!当当当~大家关心的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中的 申请对象、申报材料及流程等相关信息来啦~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国(境)外籍大学生,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拱墅区范围内创办注册企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需在杭州市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拱墅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申报。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审核。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审核同意后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工作安排统一上报。 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按照评审结果给予项目5-20万元的资助资金。 公示公布。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认资助名单。 拨付。依据市区两级人社、财政部门资助文件,将资助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并需经企业税务关系所在街道或园区盖章)。 《申请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用A3打印)。 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毕业证书(为在杭高校在校生的须提供在校生证明和在校孵化证明)、身份证明。 项目计划书。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活页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交还)。 即日起,拱墅区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全年受理,每季度第三个月20号为当季度截止时间。 受理地址: 原拱墅区企业提交至拱墅区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118办公室,联系电话:88297233,QQ联络群:776708342; 原下城区企业提交至白石巷318号北二楼,联系电话:8655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