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企业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现就组织实施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拓宽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建设工业机器人向精密度及可靠性要求更高的应用场景拓展的示范应用工厂;支持企业使用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
支持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探索开展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信息增值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提升生产方式转型服务能力,加快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载体建设,聚焦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聚焦“415”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突出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对应产业集群新智造试点的项目;“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
项目实施成效好、行业示范带动性大,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同类企业共同提升发展,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以备案文件为准),截止2021年9月底项目实施进度不超过50%。
项目必须真实储备、近期可实现有效投资,在2022年底前能完成建设,且未享受过国家工信部或省级工信类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未列入节能主管部门“两高”清理项目名单,已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相关审批程序完备;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年度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次申报。
对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入围的项目计划,将根据项目数量、总体技术水平、投资规模、示范带动作用等因素分档给予支持。
符合以下这些要求的企业,若有意向申报,可至区经科局实地咨询。
实施项目符合2022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目录(因保密要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到区经科局投资科查阅相关计划目录)明确的重点方向和具体任务、规模指标、技术指标和协同目标要求。
项目技术创新性强、产业链强链补链作用明显、行业示范带动性大,项目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截止2021年9月底项目实施进度不超过50%,2022年仍在建设中,并能够在2022年底基本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
项目已经备案或核准且取得项目代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未享受过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申报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对入围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水平、投资规模、重要程度等因素,按照A类(1500万元)、B类(800万元)、C类(500万元)分档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企业申报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须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逾期不候)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报送至投资科、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报送至企发科,申报材料按纸质材料一式8份及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分别报送。
企业申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因保密要求,附件材料请到区经科局投资科领取),须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2份,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逾期不候)报区经科局投资科,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