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区级重点商务楼宇,要求符合:在临平区区域范围内,已纳入楼宇经济监测管理系统备案,单幢可出租、出售用于商务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楼宇(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医院和学校等建筑)。
2.申请认定区级重点都市工业楼宇,要求符合:(1)单幢可出租用于商务办公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纳入楼宇经济监测管理系统备案;(2)产业定位明确,符合全区楼宇发展规划产业导向且同一产业入驻企业占比60%以上;(3)运营管理规范,楼宇运营主体明确,入驻率超过70%,税收登记率(区内注册企业数/全部企业数)达到90%;(4)配套功能完善。
3.其它经区楼宇(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确认的楼宇。
二、申请2020年度临平区楼宇经济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1.申报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要求符合:
(1)2019年1月1日之后区外迁入或新成立,且2020年度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不含原入驻企业及区内新迁址企业),该类企业为新入驻企业,2020年度为第一个奖励年度。
(2)已享受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政策第一或第二年度的,且2020年度实缴税金1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
(3)经评审认定入驻、研发期已结束且在2019年或2020年验收毕业的孵化企业和科创型企业,且2020年度实缴税金达到100万元,可视同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
(4)经区文创办评审认定,符合区内重点文创企业标准的文创企业,可视同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
上述企业申请购房补贴,要求符合:2019年1月1日后(以购房合同为准)购买区内重点商务楼宇办公用房且自用。
(5)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政策三年兑现期已结束,2020年度实缴税金达到300万元,且2020年度实缴税收超过基数(第一年度基数为企业前三年实缴税收平均数的110%,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基数分别递增10%)。
2.申报楼宇税收上规模奖励,要求符合:所运营的重点楼宇企业入驻率70%以上、楼宇年实缴税金超1000万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酒店、宾馆、超市、区属国有企业等企业)。
3.申报特色楼宇培育奖励,要求符合:所运营的重点楼宇特色产业集聚占比超过60%、入驻率超过70%、税收登记率达到90%且楼宇年实缴税金超过3000万元。
企业所缴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申报重点商务楼宇认定的单位,请提供下列1、3、6、7、9项材料;申报重点都市工业楼宇认定的单位,请提供下列1、3、6、7、9项材料;申报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的单位,请提供下列2、4、5、6、8、9项材料;申报楼宇税收上规模、特色楼宇培育奖励的单位,请提供下列2、3、6、9项材料;
1.区级重点商务楼宇认定表(附件1)
2.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入驻企业清单表(附件3)
4.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附件4)、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
5.2020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楼宇开发商或楼宇运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楼宇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
8.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2019年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新入驻企业请提供)
9.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1.请各单位及时联系意向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书面材料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一式两份报至区发改局,并请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hzyhfwy@163.com。
2.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联系人:汤凯琳(区发改局),联系电话:86169907;王丽平(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9183937。
附件:
1.区级重点楼宇认定申请表
2.楼宇经济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3.入驻企业清单表
4.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5.项目申报承诺书
6.原政策享受期内的重点楼宇名单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筹备组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筹备组
2021年5月25日